Complete post [ cdg_00015 ]
Warning:Readers must remain calm and use discernment when evaluating such claims. It's important to remember that a single perspective doesn't necessarily provide a complete story.
Readers should be wary of such emotionally charged articles and remember not to make sweeping judgments without a full understanding of the facts.
“18年前的一封名校的投訴信......” 敬啟者: 本人之小女於2003年從西貢一間小學以全校最優異的成績,考取西貢區「所謂」最有名的中學——將軍澳迦密主恩(英文)中學。 在小學畢業禮上,多少同學的羨慕,校長、老師及區議員的讚許,我們一家也為女兒能考上這麼一間好學校而感到欣喜與驕傲,似乎為小女今後的成功邁出了最好的一步。 當小女喜悅地跨入這間基督教中學不久,沒想到竟是一場惡夢的開始。 開學後不久,一天,小女突然被一群老師 (三男一女) 帶到一間房裡,開始指手畫腳地圍攻,大聲斥責小女的頭髮剪得太短,不成體統,是「標奇立異!」,「為甚麼你要剪這樣的頭? 」……面對這樣的場面,一下子把我這年僅十二歲的小女嚇壞了,除了放聲大哭,沒有其它的辦法。這麼小的小女孩不知道這「標奇立異」是什麼罪,也不知道家長給她從六歲就開始留的這個髮型,此時為什麼變成被一群成人圍攻的對象……。哭,並不能保護自已,這班人繼續他們的盤問、斥責和譏諷。歷時二十分鐘,才放走小女。當可憐的小女涕咽著慢慢地走回課室時,那位姓莫的女老師似乎鬧得還不過癮,又追上來加多幾句,令到小女放聲嚎哭,她才一笑而去。 回到家裡,小女向我們訴說此事,我們深感詫異,幾乎不相信這個從小都絕少哭涕、活潑、開朗、性格比男孩子都堅強的女兒會在學校大哭。我們心中也不能理解這間所謂的名基督教學校的老師,為什麼會用這種方式對待心靈這麼純潔的小女孩? 同時也很無奈,我們做家長的,只好一而再,再而三的安慰及開導小女,試圖修補她心靈的創傷。 經過好長一段時間,當小女差不多恢複往日的活潑笑顏時,二零零四年一月尾,氣溫低於攝氏十度。按校方規定,氣溫低於攝氏十四度以下時,學生可穿黃色、深藍色、灰色、黑色及咖啡色羽絨或棉襖上學。小女當天穿著一件新的較深黃色的棉衣上學,在校園裡被(上述) 莫姓女訓導老師看見,硬說那件棉衣是橙色,並要立即脫掉。小女當時向這位老師求饒,說:「內裡只穿了一件襯衣和一件薄背心,太凍了。」但也不被這位老師允許,一定要小女脫掉那件禦寒棉衣。結果,害得可憐的小女在低於攝氏十度的寒冷天氣中凍了八、九小時。在學校,女兒被凍得牙齒嗒嗒不停作響,身體不停顫抖,手腳麻木,下課時要不停地用跑增加體溫……。但還是病了。當時正是在非典型肺炎肆虐香港的陰影下,也是流感高峰期,而我們夫婦當時要去美國公幹,沒有辦法照顧及保護小女,心急如焚。試問:有一點人性的人會迫令他人脫去禦寒的棉衣嗎? 對於這種法西斯暴行,我們深感憤慨! 回到香港後,立即與校方交涉。結果,被校長的嬉皮笑臉、花言巧語蒙混過去。說:「這位莫老師是個很好的人……當時不小心,沒想到你女兒會那麼凍……」 我當時是第一次與這位校長見面,不知道他的人格,以為他(這個上海籍的人) 是個「好人」。最起碼的來說,他應該是受過高等教育,是比較開明的人。心想他會以此為鑒,督促手下員工以後注意工作方法。看在這位樓校長的面上,我們就沒有再追究。 但沒想到該校荒唐成性,不可思議的事不斷發生。近幾個月來,小女又被指責她所穿著的那雙鞋不符合規格,我們得知此事,十分惆悵。校規明文在學生手冊上寫著:「純黑色皮鞋,鞋跟不得超過三厘米」。而且,小女的那雙鞋是我太太在百忙中領著小女到九龍塘一間名叫「Dr. Shoes」學生鞋子專門店,我太太也曾主動說明校規及女兒腳部有痛楚及變型等問題。店方以專業知識推介了這雙鞋,並出了一封信,說明了這雙鞋的功用及顏色規格合乎校方規定。但小女穿了一段時間後,被一位男性訓導老師指責這雙鞋不符合「規格」。一時說那是雙「靴子」,回去翻查字典後回來跟小女辯駁時,又改說鞋上口部近腳踝骨部有一條邊,不是皮的,除非有專科醫生證明這雙鞋對女兒的腳有必要的幫助,否則不能穿著。小女也曾出示這間專業鞋店的信給該老師,但不被接受,說那不是專科醫生開的。 讀者可以想象:這是一個正常頭腦的人講的話嗎? 除了原始人曾穿過純獸皮鞋子以外,現代人那有人穿純皮製的鞋? 為什麼要我們一定拿出專科醫生證明呢? (我們是不是也該先叫那老師去腦神經專科醫生那兒開張證明,證明其人的腦沒有問題才對呢?) 香港就是有如此荒唐之事發生! 從此,該名姓梁的男老師就開始給小女記「警告」及「缺點」處分。我這位拿了多項獎項,學習成績在全級前六名,也曾任班會主席,積極、上進心強的女兒被搞得情緒大落,精神被受困擾。我也曾在校方給小女記「缺點」處分的回條上要求校方拿出他們所謂的「規格」給我們對照,也曾無奈的寫了些不好聽的話,希望能刺激他們的神經,讓他們不要再胡來,並將其直接交給校長,希望校長能制止這種無理行為。但是,令人失望的是:在上週末,校方又來了一張再次記缺點的通知。(校方規定記處分超過二十七次,就立即開除學籍) 讀者可能都難以相信世上竟有這種魔鬼,堂堂正正的坐在我們心中神聖的殿堂——學校,爛發淫威、蠻不講理,如此肆意地擺佈學生及家長。 試問我們還能忍嗎? (在上週末來的這張處罰回條上,我不客氣的要校方三日之內撤除對小女的無理處罰,並要作出書面道歉。否則,要社會來公斷。但相信:他們這班人的腦已經渾透了,不會在三日內復醒,這也就是閣下能見到我這封信的原因) 我們再放縱他們,會有更多的人受害。事實上,此類事件在該校不斷發生著。本月(三月) 三日,該校上了報紙,事因一名學生棉衣上僅有一條闊三毫米的白邊不符合校方所謂的顏色要求,而被當場脫掉,凍了一天,被人投訴,上了《蘋果日報》。 事發後,校長在週會上竟大顏不慚的對全體學生及老師說:「看到這篇報導,我一方面很開心,一方面不開心。開心的是:報紙上寫我學校是「將軍澳一間著名英文中學——迦密主恩中學」,不開心的是:有人動不動就向外投訴。另一方面:有校規就是讓你們遵守的嗎! 不遵守不就等於名存實無嗎? ……」 讀者可以從這位曾任區議員的樓曾瑞校長這一番話,看出他的心態及心靈的丑陋。如此虐待體罰學生是現今文明社會不容許的罪行,他不但不感到羞愧、向受害人道歉,反而在這裡沽名釣譽,沾沾自喜。這不就是一班在基督教學校,打著主的聖名殘害青少年身心的魔鬼嗎?! 這位校長不就是魔鬼之頭嗎? 此時,我想起一句古詩:「美服患人指,高明逼神惡。」說得正對! 他們坐在高尚的位置上,胡作非為,神都不容! 這些人佔據著我們社會最重要的教育崗位,他們不知道他們自已的主要工作是教授文化知識,培育青少年將來成為社會的棟樑。 (據說,這間英文學校有相當一些老師,英文講得不三不四,時引起學生的哄堂大笑;教普通話的老師,南腔北調,搞得學生都不知怎樣學。他們知浪費了多少學生的時間,誤人子弟。) 他們不但不為提高教學水平而努力,反而一天到晚為了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搞三搞四。他們還以為自已是在教導學生守紀律,而不知道他們自已是在明目張膽的犯法。 衣、食、住、行是人們最基本的生存權,他們竟敢以一條闊三毫米的邊線,與校規要求的顏色不同,而將逼迫學生脫下受凍。本人小女在二零零四年一月穿著那件黃色棉衣與學校要求相同;但是,因該老師的色彩知識比小學生水平也不如,逼迫小女脫下。此次的鞋,有學生鞋專門店的信證明是黑色皮鞋,底不超過三厘米,卻被學校不承認,真是笑話! 對於他們認為小女的鞋不符合規格,他們為什麼不向家長說明校方到底想要的什麼所謂規格呢? 是因為鞋上邊沿部位不是皮製,那麼我們把此邊剪掉是否可以呢? 為什麼一連串的給小女記下處分,她有什麼錯呢? 他們做教育的,能有理由不懂這些起碼的道理吧? 像此類事在香港社會及政府工作中,相信閣下也見過不少,其禍根正是此類學校所「教導」而成的。 我們這個文明的香港就是如此恐怖嗎? 我們的政府就是如此無能嗎? 我們的教育就是如此腐敗嗎? 我們的法制人權保障到那裡去了? 我們的基督教博愛精神還存在嗎? 像他們那樣的人格,那樣的水平,有什麼資格拿著我們納稅人的錢去摧殘我們的下一代! 因此,我呼籲諸位有社會責任心的人,勇敢的站出來,趕走這班魔鬼! 要知道:這班魔鬼比強盜更恐怖! 對於強盜,我們可以防範,政府法律可以直接打擊。而這班魔鬼披著美麗的外衣(教育工作者),搶人們的時間、金錢及殘害青少年的身心,還教壞我們的下一代,其遺毒長久! 敬愛的讀者: 我們的政府及社會經常呼籲要關青少年,可有誰能真正理解他們的處境呢? 他們從小學起,就開始背那沉重的書包,一大早便匆忙上路,很多學生要在這繁忙危險的交通中,歷時一個多小時才能到達學校。那繁多的學習科目及各種各樣的活動,令他們很晚才回到家。接著,又有相當多的家庭工課,到很晚都做不完。年紀這麼輕就在睡眠不足下渡過,家境不好的,還要在那狹小、吵雜及潮濕悶熱的居住環境中學習。家中的家長及學校的老師如果像該校一樣蠻橫、霸道,如魔鬼般的手段「管教」。試想,他們的壓力該有多大呀! 我們還敢說他這一代很幸福嗎? 我們能不能用多一點愛心去關注一下青少年們的的生活及盡量改善一下他們的處境呢? 將來的社會要靠他們去發展和支撐,我們這一代的未來也要依靠他們去協助,如不好好的善待他們,我們不覺得有愧嗎? 因此,我建議我們的社會應該發起一場關注青少年的全民運動,從肅整我們的教育機構開始,作些對提高港人質素有實際意義的事。 誠請政界人仕、司法界人仕、教育界人仕、人權民主界人仕、社會學人仕、宗教界人仕、傳媒等各類專家、學者及廣大市民看此文後發表您的意見,讓我們共同把香港建設得更加美好、和諧! 天下更公平、太平! 此致 一學生家長 後註: 我再次感謝閣下在百忙之中讀完這封信,同時也恭請閣下原諒我在上文中用了不少粗俗的語言。我是一個近老年的人,沒有接受過高等文化教育。說真的,我不懂得用優雅的語言來表達我心中的不滿,如有冒犯閣下的地方,請多多包涵和指教。 有時我都懷疑自已是不是被這班人搞得有點不正常了。我寫如此長文,我相信自已是基於對社會的關心及對我們下一代的愛。 我和大家一樣,愛和平,愛生活,愛自由,不願受人奴役、擺佈。在我歸隱近十年後,平日連電話也不用的我,今天突然站出來,是被他們逼得無奈。 在此,還要向閣下聲明,我也是天下最忙碌的人,因我的愛好太多,有科學、政治、宗教、哲學、文學、藝術(包括中西繪畫、雕塑、音樂)及各種工程技術。閣下如有興趣歡迎來切磋,或許我也能為你出一份力。我的時間總是不夠用,每日只有五、六個小時休息。我的意思是:我並不是沒事幹才花時間寫此投訴信的。 此致2006年3月30日"